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吗?
来源: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njflgwlaw.com/ 时间:2022-07-04 14:07:00
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,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,市场不好等。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、撤销等,那么,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吗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一、公司注销能否撤回
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。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,如果符合法律规定,则是可以撤销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,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,可以撤销行政许可:
(一)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;
(二)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;
(三)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;
(四)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;
(五)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。
被许可人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予以撤销。
二、公司注销了怎么清算
公司注销了,清算程序如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。
债权人申报债权,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。
在申报债权期间,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。
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,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,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。
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,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。
案例:
未结清债务申请注销登记
2017年10月16日,振某公司(以下简称“当事人”)与希某公司签订合同,约定由希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广告发布和投放服务,当事人应依约支付广告服务费32600元。至2019年6月28日止,当事人尚未支付,希某公司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8月28日立案。
然而,当事人却于2020年1月2日向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注销申请,申请书含有“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”内容的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,该申请同日被核准。
处理结果:
撤销注销登记并罚款10万元
公司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是否属于违法行为?应当如何处理?
据了解,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一条“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,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”的规定。当事人明知公司有未结清债务,在其注销登记时作出虚假的承诺,骗取注销登记。
因此,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《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》第四十四条和《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》第四条第(一)项的规定,作出撤销当事人2020年1月2日的注销登记、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从上面内容可以知道,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,可以撤销行政许可,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。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,如果符合法律规定,则是可以撤销的。如果有什么问题,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,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